城建局和住建局的区别
城建局和住建局的区别如下:
1、名称不同:
住建局,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,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;
城建局又叫做主管城市建设(主要指城管大队的市容)。
2、职责不同:
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;
住建局主要是住房、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职责。 之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,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。
住建局是哪几个部门合并的:
1、住建局是城乡建设局、房管局合并而成的。
2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,是2008年中央“大部制”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,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。2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“建设部”改为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”。
3、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遗产、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,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,由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。
综上所述,住建局主要是住房、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职责。 之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,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四条
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,应当遵循城乡统筹、合理布局、节约土地、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,改善生态环境,促进资源、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,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,保持地方特色、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,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,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、国防建设、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、公共安全的需要。
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,应当遵守土地管理、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,在城市总体规划、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、镇的发展规模、步骤和建设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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